各学院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、科协、青协、学生社团:
过去的一年里,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、团的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以思想引领、文化育人、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,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,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个人,校团委决定在“五四”期间表彰一批青年典型,授予“士继青年奖章”荣誉称号。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类别
1. 学习类
2. 创新创业类
3. 科技活动类
4. 体育活动类
5. 共青团工作类
6. 文艺活动类
7. 志愿服务类
8. 社团工作类
二、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
1.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2. 勤奋学习,考试无不及格现象。
3. 在参评领域有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,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和精神文明的榜样。
4.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,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:在参评领域,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:
(1)在校内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;
(2)在市(省)级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;
(3)在全国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奖励;
在参评领域,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:
(1)在校内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;
(2)在市(省)级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;
(3)在全国竞赛(比赛、评比)活动中获得奖励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:
1. 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,校团委组织部、校学生会、校科协、校青协、社联分别部署,各学院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科协、青协具体组织评选,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,征求学院党总支的意见后,将评选材料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审核、评选。
2. 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各类优秀个人1名,填写相应申报表(见附件)一式两份,并附详细支撑材料一份。
3. 各班级团支部于3月23日(周五)17:00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学办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cqutclwu@163.com。经审核评比后,将在“五四”期间公布评选结果,并予以表彰。
材料学办
2017年3月20日